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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8年11月22日)

来源:废气处理设备    发布时间:2024-08-25 07:52:22

  市委工作会议召开 保持政治定力 坚定发展信心 坚定不移推动宜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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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8年11月22日)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黄泥村殡仪馆晚上会出现家属的哭声,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4日,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了走访调查,共计走访附近居民7户,据居民反映,常会有治丧群众因亲人去世在夜晚和送殡过程中出现悲伤哭泣的情况,对周边群众休息带来一定影响。但附近居民均认为此类情况为人之常情,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不大,对夜晚哭丧表示理解。属实责任领导:宜宾市南溪区政府副区长谢明春;

  2018年11月23日,成立以宜宾市南溪区政府副区长谢明春为组长,区民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南溪街道办、宜宾市中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立即到南溪区殡仪馆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黄泥村殡仪馆晚上会出现家属的哭声,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1.要求文明治丧劝导队伍积极努力配合殡仪馆做好丧家在殡仪馆周边的劝导工作,降低噪音污染,为附近居民带来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2.责令殡仪馆在馆内设置“文明祭奠、禁止大声喧哗”等温馨提示标示,营造文明治丧氛围。

  3.责令殡仪馆逐步提升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认真做好丧家思想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减少噪音影响。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西郊前进幼儿园早上8点到9点半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跳操,噪音扰民”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工作专班现场调查,走访周边的居民反馈,幼儿园在天气较好的时候由老师带领幼儿园的小朋友在楼下坝子上做早操,用的是一个移动音箱播放早操音乐,有时音量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属实责任领导:翠屏区政府副区长宋仕伟;

  2018年11月23日,翠屏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谢明超率翠屏区教育局和西郊街道办事处两路桥社区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西郊前进幼儿园早上8点到9点半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跳操,噪音扰民”问题。2018年11月23日上午,工作专班责令宜宾市翠屏区前进幼儿园立即对噪音扰民情况做整改。前进幼儿园随即开始着手制定广播播放制度,调整早操音乐播放时间,播放时间从原来的早上8:00到9:30调整为早上9:00到9:20,同时降低播放音量,并调整音箱放置的方向,使其不面向邻近的外滩一号居民楼,避免因播放早操音乐对周边业主正常休息产生一定的影响。截至11月23日下午,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兴隆村兴沿采石场,打石头的声音、以及炸石头的爆破声及震动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休息,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督查组调查处理。

  被投诉的“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兴隆村兴沿采石场”实际名称为“宜宾市南溪区兴沿采石场中心村六组吊楼子石灰岩采矿场”。

  1.关于“打石头的声音、以及炸石头的爆破声及震动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休息”问题。

  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该企业属于建设矿山,刚刚建设完成开采工作面,尚未达到生产条件,目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试运行验收合格正式生产以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90号令)的相关规定,企业应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根据合格的评价结论完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后方能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程序,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矿山开采工作。

  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该企业上班时间为每日的7:00-12:00,14:00-20:00,企业在布置开采工作面的时候,放炮会产生震动与噪音,搬运破碎石料时会产生噪音。该采石场安全距离为300米,根据《南溪区刘家镇兴沿采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5户居民均已实施搬迁。通过走访周围群众了解,爆破声和震动确实对周围群众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近期12345市民热线反映兴沿采石场环境问题共8件,主要反映企业噪声扰民,粉尘污染,手续不齐等问题。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均由南溪区刘家镇办理,目前已办结8件。

  兴沿采石场自2018年3月底开工建设以来,刘家镇镇级巡查14次,其中主要领导带队巡查4次,分管领导带队巡查9次,村级巡查25次。经调查,兴沿采石场合法拥有矿权,依法取得林业、水土保持、环评批复等手续,正在申请环保验收,与场地建设进度相符。针对企业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机器、爆破噪声,施工扬尘等现象,兴沿采石场根据整改要求,采取调整施工时间,启动降尘降噪设备等措施落实整改。刘家镇及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回复了举报人,对其他有关问题(如要求赔偿)也进行了解释沟通。属实责任领导:南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文武;

  2018年11月23日中午,由南溪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周文武同志为组长,区安全监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经商科技局和刘家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到兴沿采石场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责成刘家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依据2018年11月20日南溪区政府制定的《宜宾市南溪区兴沿采石场环保整改方案》,督促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照环评要求加强完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督促兴沿采石场调整作业时间,在早7:00-12:00,下午14:00-20:00期间作业。刘家镇政府按属地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依法严厉查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0日)

  2.责成南溪区安监局督促兴沿采石场针对建设过程中的噪声和震动问题制定《兴沿采石场降低矿山噪声和减缓放炮震动方案》,督促企业在中深孔钻孔的时候加装吸声防尘罩;机械破碎石料时作业区周围加装隔音吸声挡板;减少同时放炮数量。放炮时采用延时导爆管引爆炸药,保证同一时间只有一个雷管引爆。同时要求企业内部的噪声、粉尘和震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90号令)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结论执行,最大限度地缓解噪音污染和震动问题。(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

  3.责成南溪区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大对该企业在建设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力度。

  宜宾市南溪区古街4A级的景区古街里面的桂溪河不知道被什么污染了,水体呈黑色、臭味刺鼻,一些房屋破破烂烂,无人治理,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督查组调查处理。

  1.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古街4A级的景区古街里面的桂溪河不知道被什么污染了,水体呈黑色、臭味刺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桂溪河全流域范围内无《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定义的保护区和取水口,但为满足群众旅游观光需求,古街桂溪河临河建设了多处亲水设施,水体按照一般景观用水水质来管理。2018年11月23日上午,南溪区环境监测站分别对桂溪河古街段翻板闸门上游30m处、古街段4号桥、老桂溪河桥进行地表水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南区环监字(2018-08)督第35号)显示,在监测期间,pH值、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标准。另外,溶解氧监测结果为:存在古街段翻板闸门上游30m处(4.0mg/L)和古街段4号桥(4.6mg/L)2个点位溶解氧略低于Ⅲ类水标准(≧5 mg/L)的情况,但能够很好的满足景观用水要求,且优于黑臭水体(溶解氧﹤2 mg/L)的判别标准。11月24日,工作专班到现场对南溪古街桂溪河水体、市政排水设施等情况做实地排查并询问周边群众7人。根据工作专班实地踏勘和群众反馈情况,南溪古街桂溪河水体常年有专人负责打捞、保洁,河道水质目测较好、无明显臭味发散,不存在“水体呈黑色、臭味刺鼻”的问题。

  2.关于“一些房屋破破烂烂,无人治理,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督查组调查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南溪古街4A级景区内建筑物为2012年实施的南溪古街项目内容,该项目于2014年6月竣工。经统计,目前南溪古街在册商家共有438户。南溪区住建城管局于2018年10月22日曾收到区信访局转办的“李光琴等古街商铺业主集访反映古街有关问题”投诉,经调查核实,由于古街项目已竣工4年,外墙装修部分超出装修工程2年的保修期限,加之日晒雨淋对外墙漆的损坏、外墙漆本身使用年数的限制较短等原因,房屋极易发生外墙漆脱落现象,导致业主反映“一些房屋破破烂烂”的问题。因该问题不属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事项,南溪区政府已责成区住建城管局另案处理。属实责任领导:宜宾市南溪区政府副区长陈经纬;

  2018年11月23日,成立以宜宾市叙州区政府副区长陈经纬为组长,区水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建城管局、区工商局、区旅游发展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罗龙投资公司(明鼎物业)、南溪街道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古街4A级的景区古街里面的桂溪河不知道被什么污染了,水体呈黑色、臭味刺鼻”问题。

  南溪区将加强完善南溪桂溪河古街段水体管理机制,强化管护措施,确保该河段水体环境清洁常态化。2018年11月24日,区水务局向南溪桂溪河古街段投放花鲢、白鲢、鲤鱼等优质鱼苗2万尾,并对该河段水体河面漂浮物进行再次全面的清理,对古街泵站、雨污管网进行清淤及运营维护,逐步提升桂溪河水质。同时,持续强化对南溪桂溪河古街段水体的日常巡查和市政排水设施的维修维护,并督促管护人员持续对该河段进行巡查保洁,保持该段水体环境常态化清洁卫生。

  宜宾市江安县 阳春镇的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包括电石废气、废硫酸废气、锅炉废气、含氨水废气、氯气等有害化学气体,环保在线监测设备作假,影响居民生活。

  1.关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的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包括电石废气、废硫酸废气、锅炉废气、含氨水废气、氯气等有害化学气体,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1月23日,工作专班到现场对反映该公司的问题展开调查,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位于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内,该公司以电石、工业盐、煤炭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主要生产聚氯乙烯(50万吨/年)、烧碱(32万吨/年)、水泥熟料(80万吨/年)等产品,该公司厂界距安置点2.8公里,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住户已全部搬迁完毕。调查情况如下:一是电石废气,电石是该公司生产聚氯乙烯的原料,与水反应后会产成微量的硫化氢和氨气等气体,因此电石渣浆有轻微异味。该公司已在电石渣浆池四周增设喷淋装置,降低电石渣浆异味。二是废硫酸废气,该公司本身不涉及硫酸生产,因此并不涉及废硫酸废气问题。三是锅炉废气,该公司目前有5台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尘,经高效电袋除尘装置和电石渣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四是含氨水废气,该公司为解决水泥装置窑尾烟气脱硝问题,建有1套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装置,氨水通过喷枪进入水泥窑尾后,氨水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反应生成氮气,仅有微量的氨气排放。五是氯气,氯气是由该公司烧碱装置生产烧碱过程中产生,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均采用密闭管道进行输送。江安县环境监测站针对上面讲述的情况,于现场检查时分别对该公司2#及3#锅炉共用排口、5#锅炉排口和水泥生产线窑尾收尘器后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了执法监测,同时也对该公司大门停车场处、大门外LED广告屏空地处、总经理办公楼外江边处无组织废气(氯气、氨气)进行了执法监测。并于2018年11月24日出具了《江安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江环监字〔2018—5〕第079号、江环监字〔2018—5〕第081号),监测结果为,该公司2#及3#锅炉排口、5#锅炉排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水泥生产线窑尾收尘器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该公司大门停车场处、大门外LED广告屏空地处、总经理办公楼外江边处氯气浓度均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气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综上,该公司确有上述部分废气产生,但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1)2018年11月23日,工作专班现场对该公司配置安装的环保在线套展开调查,其中在其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安装有总氮、总磷、总汞、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在线#锅炉(因设备故障处于长期长期停炉状态)、2#及3#锅炉(共用一根烟道和在线#锅炉(因生产负荷需要检查时已停炉)、5#锅炉和水泥窑尾各配置1套烟气在线套在线监测设备中,除化学需氧量、氨氮2套在线监测设备经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进行了更换,现正处于验收阶段,其余设备均已验收。

  (2)针对该投诉问题,江安县环境保护局采取了比对监测、设备查封和专家检查的方式来进行了核查。一是2018年11月23日,江安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2#及3#锅炉、5#锅炉、水泥厂窑尾尾气进行了比对监测,随即江安县环境保护局对废气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了查封保存。同时,江安县环境监测站向该公司发放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汞)密码样,由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运维单位成都尚瑞斯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使用在线监控设备做密码样分析。待该运维单位2018年11月23日晚上8时结束分析并将结果上报至江安县环境监测站后,江安县环境保护局随即对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也进行了查封保存。2018年11月24日,江安县环境监测站出具了《江安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江环监字〔2018-5〕第078号、江环监字〔2018-5〕第080号),监测结果为,该公司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各比对项目均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及有关标准的比对指标要求。二是2018年11月24日,江安县环境保护局邀请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监控技术专家配合对该公司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做出详细的调查,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该公司在线监控存在造假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在现场调查前,江安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检查了封条情况,发现封条完好,无损毁、拆封现象。专家检查结论如下:经检查,该公司废气和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均处于正常运作时的状态,核对发现现场端在线监控软件设置与备案及登记参数无异常,现场第三方运维公司维护台账基本满足运行要求,未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有作假情况。不属实责任领导:江安县政府副县长罗强;

  2018年11月23日,由江安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郑玉泉率江安县经商科技局、江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关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的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废气污染,包括电石废气、废硫酸废气、锅炉废气、含氨水废气、氯气等有害化学气体,环保在线监测设备作假,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一是责成江安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江安县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二是要求江安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的监管,并举一反三,对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三是要求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背后,人民电影院(现改为太平洋电影院)乱修乱建的2000多平方的房屋,没有一点手续,租给别人开网吧、餐馆、外卖(80个左右)、麻将馆,油烟、煤烟、噪声扰民。

  1.关于“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背后,人民电影院(现改为太平洋电影院)乱修乱建的2000多平方的房屋,没有一点手续”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1月23日9点,工作专班到达现场调查,宜宾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所在地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楼背后均为职工宿舍,现有住户30户,现场没有群众反映的“人民电影院(现改为太平洋电影院)乱修乱建的2000多平方的房屋”情况存在。

  2.关于“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背后,人民电影院(现改为太平洋电影院)租给别人开网吧、餐馆、外卖(80个左右)、麻将馆,油烟、煤烟、噪声扰民”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该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3日9:00,工作专班到达现场调查,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背后区域内未发现网吧、餐馆、外卖及麻将馆,也不存在餐馆、网吧、外卖、麻将等噪声。现场检查时,宜宾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已安装了6米的排烟管道,但由于烟道高度不足,仍有少量油烟(非煤烟)扰民的现象。属实责任领导:翠屏区政府副区长刘万荣;

  2018年11月23日—24日,由翠屏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规建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城街道办事处及大观楼社区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背后,人民电影院(现改为太平洋电影院)乱修乱建的2000多平方的房屋,没有一点手续”问题。

  2018年11月23日起,翠屏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支队南城街道大队将该地段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开展不定时巡查,若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立即进行纠正或查处。同时加大对影院及周边群众有关政策的讲解宣传和解释,最大限度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71号楼背后,人民电影院(现改为太平洋电影院)租给别人开网吧、餐馆、外卖(80个左右)、麻将馆,油烟、煤烟、噪声扰民”问题。

  1.在本次投诉前,翠屏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支队南城街道大队在日常巡查执法中,曾于2018年11月初 接到群众的情况反映太平洋电影院临时就餐点油烟问题,翠屏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支队南城街道大队随即责令宜宾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对群众反映的油烟直排问题进行整改,宜宾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加装了一根长6米的排烟管道;在2018年11月25日再次调查时,为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翠屏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支队南城街道大队要求宜宾太平洋影业有限公司再次进行整改,拆除前期已安装的6米排烟管道,重新安装了长15米的排烟管道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到楼顶,截至2018年11月26日,该问题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