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成立专班工作组,抽调执法监管的骨干力量脱产进驻陈埭镇,开展为期一周的制鞋行业专项帮扶行动。
执法人员分组奔赴重点制鞋企业,从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入手,帮助制鞋企业深挖有机废气减排潜力;对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体检”,为制鞋行业废气治理提升工作提供扎实的事实依据和项目支撑,面对面指导企业组织有机废气治理工作,确保专项督导帮扶行动取得实效。
4月23日,陈埭镇制鞋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提升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晋江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陈埭镇政府分管领导、各工作点领导和下村干部、第一批次76家制鞋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陈埭镇制鞋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提升工作方案》,并就整治提升试点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做明确部署。同时对《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环境监管工作导则(试行)》进行宣讲贯彻,生动展示治理提升的内容和范式。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实现“三个转变”。要强化行动自觉,实现从“要我整治”到“我要提升”转变,从“应付整治”到“追求质效”转变,从“等待观望”到“早整早规范”转变。二要落实整改,抓实“三个环节”。强化源头替代,提高水性胶替代率;强化过程管控,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强化末端治理,提高VOCs治理率。三要狠抓质效,把好“三大关卡”。把好委托关,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到现场进一步复诊,全过程“把脉会诊”;把好报审关,企业制定整治方案通过审核后方可施工;把好交账关,明确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治理提升整改。四要强化保障,做好“三导”服务。坚持协同协作,把整治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工作点、各村、各网格,并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宣讲和思想引导,启发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属地中队要深入企业、深入车间,一线做好各环节治理提升的业务指导,使得企业在整改提升上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业务科室要加强调度,同时强化现场督导,对整改进度滞后的,要综合施策、重点帮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提升工作,全力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月30日,晋江生态环境局召开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机构业务交流暨制鞋业VOCs治理提升工作推进会,52家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机构和晋江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股室、制鞋集中区属地环保中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晋江市涉VOCs排放分布行业特点及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制鞋业涉VOCs工序在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试点示范的有关成果;介绍了《晋江市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环境监管工作导则(试行)》编制和印发过程,并解读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与会代表就VOCs治理技术和经验进行了交流和互动,并提出相关建议。
会议指出,在推进制鞋业VOCs治理提升过程中,要带领企业抓实三个环节:一是加强源头替代,切实提高水性胶使用率,减少VOCs产生量;二是强化过程管控,提高车间有机废气收集率,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量;三是抓实末端管控,快速推进治理设施更新换代,着力提高VOCs治理率。
会议就做好制鞋业有机废气治理提升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发出倡议:一、要同题共答,画好“同心圆”。环境执法监管部门和环境治理服务机构,同为“环保人”、同干环保事,要紧盯VOCs治理源头替代率低、车间收集率低、末端治理效率低等问题,充分的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尽心为制鞋公司可以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全力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二、要同频共振,唱好“同首歌”。在推进行业治理提升过程中做到思想同频、行动共振,切实当好整改对象的环保“中医”,即:通过“望闻问切”,对制鞋企业全流程做全面“透视”和“扫描”,及时有效地发现“病因”、找出“病根”,如实记录“病历”,逐个问题对标“开药”,提醒“按方抓药”“按嘱服药”,切实为公司可以提供优质、专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三、要同向发力,打好“同套拳”。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治理提升工作方案,加强企业思想引导、业务指导和进度督导,切实全程参与、全程帮扶、全程监管;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机构要着力把好“扫描体检”关、“对症开药”关、“方案报审”关、“治理验收”关,实现全流程“闭环”,确保环境治理质效。四、要同心同德,守好“同底线”。全面践行各方签订的《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服务承诺书》,切实做到“四要四不要”(即:要坚持标准规范,不要随心所欲、自降标准;要坚持公平竞争,不要恶意竞争、扰乱市场;要坚持职业操守,不要失德失范、迷失自我;要坚持品质至上,不要唯利是图、自砸招牌),抓业务、更抓质量,抓技术、更抓服务,抓经济效益、更抓环境效益,树专业品牌、更留行业口碑,切实为推进晋江制鞋业有机废气治理提升贡献第三方治理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
下一步,晋江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分区、分批、分类处置原则,抓紧抓实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提升工作,全力提升行业环境治理水平,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凝心聚力共护“晋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