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岗区立足新发展阶段,不停地改进革新举措、思路高效推进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工作,尤其是今年3月启动东江流域企业环保合规建设以来,为进一步谋划推动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区多部门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较为强大的声威震慑,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截至目前,龙岗区多家企业因破坏生态环保被处以罚款、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7月上旬召开的全区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暨执法大练兵启动仪式活动上,龙岗区曝光了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事企业因水环境污染、固废污染、土壤污染等违反生态环保法律和法规,触碰到生态环保红线,均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在企业环保体检活动中,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发现某工业区排放酸味废气和废水不达标排放,影响到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据介绍,这是一家主要是做五金件、眼镜产品配件的生产加工公司,于2020年4月建成投产,经营面积2300平方米,设有6个电泳车间,主要工艺为真空镀膜、电泳、喷漆,配有1套废污水处理设施和1套废弃净化处理设施。
经查,该企业一、二、三楼电泳车间生产时未密闭,且设有直排扇,存在废气外泄情况;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增设1条磷化生产线个染色缸,现场能闻到酸味;酸洗工艺废水未经处理沿厂区内雨水沟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排放口与外部雨水管相连,最终排入大康河;所排废水中检出有铜、锌、镍、铬等重金属污染物。
龙岗管理局对于该企业“通过埋设暗管直接向外环境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未经环评影响评价审批增设磷化、酸洗和染色工艺”“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未在密闭空间进行”“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4个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共处以罚款77万元;同时对其未经审批擅自增设的酸洗、磷化工艺设备做查封,并将其通过暗管直接排放有害污染物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目前,该公司因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罪被当地公安部门立案处理,法定代表人及废水操作工取保候审中。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接到辖区某企业废气扰民问题的信息,立即对该企业组织调查,现场检查到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随意堆放危险废物、暗管排污等多处问题,在按照执法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后,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生产设施进行查封。
同时,针对案件涉及到的对环境造成污染犯罪问题,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做好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冲刺迎检工作暨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方案》,龙岗管理局已将相关责任人移送龙岗分局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与区检察院建立了生态环保领域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该案件严格按照环境执法、移送流程等相关规范要求,各环节严密对接,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该案件已办结,案件相关责任人因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罪被逮捕。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联合龙岗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某地下废机油加工厂进行联合突击执法检查。行动中,联合突击执法检查组先对加工厂2名现场负责人及1名运输司机来控制,然后对加工厂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该加工厂主要是做废机油的过滤提纯初加工,半年多时间来,已对外销售加工过的废机油超过200吨。经进一步调查,该窝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其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取证,对其生产活动中使用的油泵等设备做了查封,对现场存在的约2O吨废机油进行了扣押,对废油渣等进行了安全处置。
针对该厂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为,联合突击执法检查组依法对加工厂进行立案处理,并针对加工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将其负责人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对深圳某公司编制的某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发现该公司出具的调查报告存在伪造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访谈记录的行为。
根据线索,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该企业来提供的5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访谈记录中,有4份受访人表示不知情且访谈记录中的签名非本人所签。面对调查的最终结果,该土壤调查报告负责人承认访谈记录确为伪造,且表示开展访谈活动为编制土壤调查报告一定环节,访谈情况会对报告结论产生影响。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对该公司出具虚假土壤调查报告的行为拟处2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拟处1.4万元罚款。该案是土壤法实施以来,深圳市首宗针对出具虚假土壤调查报告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重拳出击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龙岗区还积极探索建立环保合规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制度,截至7月4日,共适用《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与《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21年版)》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7宗。后续,龙岗区将加强完善环保合规激励配套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帮企业进行环保合规建设,规避生态环境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