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碳排放现场监督管理检查表》《发电企业碳排放现场监督管理检查操作手册》《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自查要求》
数据质量管理上的水准,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团队,编写印发了《黑龙江省发电企业
现场监督管理检查表》《黑龙江省发电企业碳排放现场监督管理检查操作手册》《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自查要求》,指导市地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全国碳排放管理以及碳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碳市场的生命线,需要行之有效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但由于核查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专业性较强,深入企业一线的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没办法短时间之内快速、全面掌握检查要点,成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如今,《检查表》与《操作手册》的配套印发,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
《检查表》与《操作手册》的最大特点是简单易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检查表》分条清晰列出公司制作基本情况、
关键参数与环节、配额分配关键参数,责任落实情况等5方面29项检查事项。配套的《操作手册》对检查事项做详细解释说明,指导现场检查人员快速、准确、全面填写《检查表》,从而对企业组织一次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覆盖无死角的“体检”。
《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自查要求》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黑龙江省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其在核算指南的基础上提炼出了数据质量控制关键点,条理清晰,易于学习和掌握,便于企业逐条对照自查。在提升企业自身碳排放数据质量的同时,减轻了地方主管部门帮扶的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也能更好的保障年度核查工作顺利开展,为打造“企业碳市场明白人”,助力企业低碳转型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对全省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不定期带领专家团队赴各市地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监督指导帮扶,全方面提高我省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打造我省高水平、专业化碳市场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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