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针对督查组检查发现“成都市双流区双流机场扩能改建项目扬尘管控不力”,经省环境保护厅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由省环境监察执法局会同政策法规处、督察办、环评处、大气处对项目业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项目施工方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东风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了集中约谈。双流区政府、双流区环保局、双流区扬尘办列席此次会议。
11月6日,根据《四川省2017-2018 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四川省2017-2018 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工作要求,成都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成都组对双流区双流机场扩能改建项目检查时发现,2017 年以来,双流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双流机场扩能改建项目巡查中多次发现工地裸土未覆盖、道路未硬化、无冲洗设施等问题,且多次向区航枢委下达加强工地管控的通知,并实施行政处罚,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督查组现场检查时仍存在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三是部分车辆冲洗及喷淋设备停用,在线监测设备停用,仅有的一台雾炮机也未运行;
▶四是部分施工点位未采取湿法作业,靠近机场跑道处一在建房屋未安装喷淋设施;
▶五是管理不到位,工地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扬尘防控工作方案及相关扬尘防控管理制度等。
一是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在建工地扬尘已成为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的大多数来自,双流机场扩能项目施工作业面大,所处位置敏感,作为国有企业和窗口单位,更应该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扬尘管控主体责任。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必须要严格落实工地“六个必须、六个不准”及“六个100%”防尘要求,保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要从严从速抓整改。实施工程单位要对照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由机场集团审定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双流机场扩能改建项目施工方及业主方均表示,这次约谈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将诚恳接受,深刻检讨,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同时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尽快拿出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1月22日,省环境监察执法局副局长李德俊带领督查组一行对高新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进行暗查。暗查发现,锦城绿道一期3标段施工工程,未落实湿法作业,部分裸土未覆盖,雾炮车未使用,场地运输车辆未清洗。成都督查组在高新区中和街道应龙社区暗访时发现,高新区威龙家具厂正在生产,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却未纳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此外督查组在高新区地铁六号线中和站暗查时发现,施工现场正在开挖土石,渣土未覆盖,未采取湿法作业,两台雾炮车未使用。
11月22日,乐山督查组在乐山市五通桥区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砖厂炉窑内已点火生产,废气治理设施烟道未与脱硫塔连通,烟囱未安装好,碱液池内无碱液,烟气不经处理直接外排。督查组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11月22日,德阳督查组在旌阳区天元镇巡查发现,王谊村垃圾中转站正在焚烧垃圾,黑烟冲天,中转站前有多处焚烧垃圾的痕迹。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立即进行灭火处理,并就当地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进行了调查问询。
11月8日,资阳督查组(第一轮)检查发现“乐至县天童大道二期工程裸土未覆盖、未打围、未进行湿法作业”,督查组就有关整改要求与乐至县分管副县长进行了意见交换。11月21日,资阳督查组(第二轮)对乐至县天童大道二期工程整改事宜进行了后督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施工方才开始打围,裸土仍未覆盖、仍未落实湿法作业。督查组对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做了笔录,并再次与分管副县长进行了工作意见反馈。
11月22日,川南机动组对宜宾市江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现场检查发现,江安县怡乐镇顺祥页岩机砖厂正在生产,无环评手续;循环泵未开启,循环池内循环水偏酸性;洗涤塔密闭不完善,含碱废液流入外环境(临时加入);烟气收集不完善,未完全进入脱硫设备,现场有刺鼻烟味;生产原料未苫盖;道路未清扫、冲洗。督查组责成当地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11月22日,川东北机动组在南充市嘉陵区检查时发现,通产华晶玻璃有限公司 1#线#线正在生产,但其脱硫设施未运行,窑炉尾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烟囱外排。督查组现场要求属地环保部门对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据了解,11月22日,10个现场督查组共督查点位153个,察觉缺陷点位102个,涉及环境问题160个。其中按问题类型分类前三位为:防治扬尘措施不到位45个、“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淘汰升级情况41个、环评手续或“三同时”问题20个。各市发现问题点位数量前三位为:成都市25个、德阳市19个、宜宾市17个。有关问题已及时交由属地,依法做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