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崔林) 1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批环境污染典型事例,其间涉气污染典型事例最多。
在污染防治上面“偷奸耍滑”,换来的是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毫不留情的“亮剑”涉事企业不只收到了大额罚单,相关责任人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正在出产的醴陵市某再生塑料厂进行大气监督帮扶专项查看,发现其废气处理设备的喷淋塔水泵存在严峻毛病,喷淋除尘设备未正常运转,其污染防治设备运转台账并未照实记载这一状况,厂里也没有积极主动予以修正,而是将发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搜集后,直接经过15米高的烟囱排放至外环境。
经对烟囱外排废气采样检测,首要污染物颗料物、苯、甲苯、二甲苯等的检测成果均证明其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对外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厂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以罚款10.83万元,一起将首要责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帮扶组,对该区某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做执法查看,发现该公司的电泳线车间和涂装车间本应继续喷水处置废气的喷淋塔,处于无水状况,喷淋塔的水泵电机现已损坏,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发生的废气,未经处理就直接对外环境排放。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展开喷粉作业时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烘干工序,未依规定在密闭空间进行,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安排排放危险。
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以罚款32万元,一起将首要责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8月上旬,有大众向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投诉告发,称其住处周边有一铸造车间,其出产经营过程中常常对外排放难闻的烟气,严峻影响邻近居民的正常日子。
8月15日,攸县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车间进行执法查看,发现该车间居然未依法请求并获得排污许可证,其发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峻影响周围的环境。